搜特退债: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77: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3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9号),部分相关人员亦相应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125: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3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4号),部分相关人员亦相应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5号、〔2023〕36号、〔2023〕37号、〔2023〕3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132: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近日,公司获悉另有3名相关人员亦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9号、〔2023〕40号、〔2023〕41号),情况如下:
1、对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周世权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2、对时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何君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3、对时任厦门瑞悦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黎良望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
元的罚款。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