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特3:华英证券关于搜于特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23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送达的通知,获悉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东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东莞中院已立案审查(案号【2024】粤19破申37号),东莞中院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对该申请举行听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该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破产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亦将同时暂停转让并暂停转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搜特退债”将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提前到期。债券持有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行使相应的权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概述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23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送达的通知,获悉公司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向东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东莞中院已立案审查(案号【2024】粤19破申37号),东莞中院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对该申请举行听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该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参加东莞中院举行的听证会,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让、暂停转股。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一)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和解;(二)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或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退市公司的普通股暂停、恢复转让的,其退市可转债应当同时暂停、恢复转让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但因特殊原因退市可转债需单独暂停、恢复转让的除外。”
因此,若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亦将同时暂停转让并暂停转股。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将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若法院受理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搜特退债”将于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之日提前到期。债券持有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行使相应的权利。
、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未来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公司将会被依法清算注销。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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