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特退债: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东莞中院已立案审查(案号【2024】粤
破申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004: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东莞中院已于2024年3月1日上午举行听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该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破产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亦将同时暂停转让并暂停转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搜特退债”将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债券持有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行使相应的权利。
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及经营危机,巨额债务逾期未偿还,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目前公司尚未筹集到支付利息资金,本应于2024年3月12日支付的第四年可转债利息预计难以按期兑付。如后续“搜特退债”触发回售条款,公司亦存在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进行回售/兑付本息引起债务违约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概述公司被债权人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向东莞中院申请破产清算,东莞中院已立案审查(案号【2024】粤19破申3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004: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东莞中院已于2024年3月1日上午举行听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该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让、暂停转股。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一)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或和解;(二)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或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退市公司的普通股暂停、恢复转让的,其退市可转债应当同时暂停、恢复转让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但因特殊原因退市可转债需单独暂停、恢复转让的除外。”
因此,若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亦将同时暂停转让并暂停转股。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将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若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申请,“搜特退债”将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债券持有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行使相应的权利。
3、债务违约风险。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及经营危机,巨额债务逾期未偿还,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目前公司尚未筹
集到支付利息资金,本应于2024年3月12日支付的第四年可转债利息预计难以按期兑付。如后续“搜特退债”触发回售条款,公司亦存在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进行回售/兑付本息引起债务违约的风险。
4、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未来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公司将会被依法清算注销。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