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特3: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的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4)粤19破申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26日以(2024)粤19破107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工作安排,管理人分别于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
截至报名期限届满(2025年2月14日18时前),管理人共收到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19日18时,前述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及追加缴纳重整保证金。根据招募公告的规定,视为其退出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综上,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未能招募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管理人将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依法推进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