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特退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二季度违约处置进展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6-09-07  *ST搜特(002503)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400198

债券代码:404002

股票简称:R 搜特1

债券简称:搜特退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第二季度违约处置进展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GUOLIAN MINSHENG INVESTMENT BANKING COMPANY LIMITE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 号

2026 年9 月

重要声明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搜于 特集团”、“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国联 民生承销保荐提供的资料。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规定》等相关规定及与搜于特签订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 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 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风险提示:

1、因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司股票暂停转让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转让、停 止转股。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因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公司股票自2024 年8 月 8 日起暂停在退市板块(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 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下同)转让, 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 年8 月8 日起停止在退市板块转让并停止转股。

2、因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 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鉴于法院受理债权

人对公司的破产申请,“搜特退债”于破产申请受理时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债 券持有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行使相应的权利。

3、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终止转让的风险。根据《关于退 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 中相关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并按照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即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导致 公司股票在退市板块终止转让、退出退市板块的风险。

4、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已被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分行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目前已收到法院对 该申请裁定受理的法律文件。如未来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公司将会被依法 清算注销,存在股东权益归零的风险。

5、公司存在尚未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 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根据《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 信息披露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 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截至本报告出具 日,公司仍未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持续关注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敦促公司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搜于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搜特退 债,债券代码:404002,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 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现就“搜特退债”2026 年第二季度违约处置进展、受托管理人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搜特退债”违约情况

(一)搜于特于2020 年3 月12 日公开发行了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搜特退债,债券代码:404002)。根据《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搜于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在“搜特退债” 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应于2024 年3 月12 日支付“搜特退债”第四 年利息。

由于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及经营危机,巨额债务逾期未偿还,公司主要银行账 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应于2024 年3 月12 日支付的第 四年可转债利息无法按期兑付,构成违约。

(二)公司股票自2024 年3 月12 日至2024 年4 月24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搜特退债”转股价格(1.10 元/股)的70%,且“搜特退债” 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搜特退债”的有条件回 售条款生效,债券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一次。

2024 年5 月17 日,搜于特发布《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搜特退债” 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司由于陷入债务危机及经营危机,巨额债务逾期未偿还,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公司可用货币资 金余额无法覆盖“搜特退债”剩余票面总金额及利息,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 兑付回售本息。

二、“搜特退债”违约处置进展

(一)可转债付息相关情况

因搜于特未能按期支付第四年可转债利息,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 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于2024 年3 月14 日 公告了《关于召开“搜特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 年4 月3 日召开了“搜特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对“搜特退债”追加担保,对“搜特退债” 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议案》;未通过《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 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关于债券持有人可以以自身名义采取相 关法律行动的议案》 《关于修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参见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搜特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要求发行人对“搜特退债”追加担保,对 “搜特退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归还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议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向搜于特发出《国 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搜特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事项督促落实函》,要求搜于特采取相关措施以保障“搜特退债”债券持有 人合法权益。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收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鸿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回复,具体情况参见国联民生承销 保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 年 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对于《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 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向相关债券持

有人发送《关于提请“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法律行动相关费用的函》,由 于实际收到的代收代付性质的“搜特退债”持有人的法律行动费用未达到《关于 提请“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法律行动相关费用的函》中约定的最低金额, 因此本次法律行动终止。

(二)可转债回售相关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 年3 月12 日至2024 年4 月24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搜特退债”转股价格(1.10 元/股)的70%,且“搜特退债”处于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搜特退债”的有条件回售条 款生效,债券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一次。2024 年5 月17 日,搜于特发布《搜于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搜特退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司由于陷入债务危 机及经营危机,巨额债务逾期未偿还,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 查封,资金严重短缺,公司可用货币资金余额无法覆盖“搜特退债”剩余票面总 金额及利息,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兑付回售本息。

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于2024 年6 月14 日召开了“搜特退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要求发行人对“搜特退债” 追加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如股权、在建工程 ——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等),对“搜特退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 并严格落实的议案》《关于再次要求发行人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的议案》;未通过《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 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破产程序(包括但不 限于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参见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搜特退债” 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对于本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要求发行人对“搜特退债”追加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资形成的资产,如股权、在建工程——时尚 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等),对“搜特退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 实的议案》《关于再次要求发行人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议 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向搜于特发出《关于“搜特退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事项督促落实函》。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收到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回复,具体 情况参见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 年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三)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搜于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与合计持有 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授权代表张振环、阳小飞 书面提议,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提请于2025 年3 月27 日召开“搜特退 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议案1《关于推选张振环、阳小飞为“搜特 退债”债券持有人代表并参与发行人破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和解、 重整)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2《关于特别授权张振环、阳小飞参与发行人破 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的议案》同意债券张数共计 2,342,727 张(票),对应面值234,272,700 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58%,本项议案涉及重大事项 决定权的授予,仅对本议案表决“同意”的持有人有效,相应法律后果将由对本 议案表决“同意”的全体持有人承担。具体情况参见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搜特退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四)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搜于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与授权代表 张振环、阳小飞书面提议,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请于 2025 年12 月11 日至2025 年12 月12 日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搜特退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议案1《关于豁免“搜特退债”2025 年第二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2《关于特别授权持有人推选代 表人代为投票选举发行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议案债券张数共计 2,780,486 张(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07%, 该议案获得通过,推选代表人仅代表对本议案表决“同意”的债券持有人按议案 内容行使投票权。议案3《关于特别授权推选代表人申请更换搜于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议案》同意议案债券张数共计2,779,975 张(票),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05%,该议案获得通过,推选代 表人仅代表对本议案表决“同意”的债券持有人按议案内容提交变更发行人破产 管理人的申请并参加相关法律程序。议案4《关于特别授权推选代表人就农发行 案采取法律行动并由最终决定参加相关法律行动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承担全部费 用的议案》同意议案债券张数共计2,606,225 张(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9.11%,该议案获得通过,推选代表人仅代表对本 议案表决“同意”的债券持有人按议案内容采取相关法律行动。具体情况参见国 联民生承销保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 的《关于“搜特退债”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于2024 年8 月7 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 中院”)【2024】粤19 破申3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东莞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 公司股票转让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申 请股票暂停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亦同时停止转让并停止转股;同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 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公司“搜特退债”于 破产申请受理时提前到期且停止计息。

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 年8 月8 日起暂停在退市板块(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

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下同)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 年8 月8 日起停止在退市板块转让并停止转股。2024 年8 月26 日,东莞中院指 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4 年12 月10 日,搜于特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表决了《债 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以及是否设立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四项议题。2025 年1 月7 日,搜于特管 理人发布《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情况的公告》, 四项议题均经表决通过。

2025 年1 月8 日,搜于特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 公告(更正后)》,鉴于搜于特尚未转入重整程序,为论证重整可能性,有效整合 破产企业资源,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 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 人。截至报名期限届满(2025 年2 月14 日18 时前),管理人共收到1 家意向重 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 万元。

截至2025 年3 月19 日18 时,前述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向管理人提交《重整 预案》及追加缴纳重整保证金。根据招募公告的规定,视为其退出重整投资人招 募程序。

2025 年8 月4 日,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任报名公告》。2025 年8 月20 日,共有12 位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 报名材料。次日,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搜于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2025 年8 月4 日,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审计机构公开招募公告》。2025 年8 月29 日,管理人委托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摇珠活动,选定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 最终经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摇珠,选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案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备选机构。

综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公开招募了债权人委员会成 员候选人和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后续将依法推进破产程序。

2025 年11 月14 日,公司管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 权人会议通知》。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书面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一) 管理人作阶段性工作报告;(二)关于补充申报及调整债权的核查;(三)选举债 权人委员会成员。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选举或提交债 权核查意见。本次债权人会议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投票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2 月31 日18:00。各债权人以书面方式进行的,其投票时间以文件投邮时间为 准;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的,其投票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如债权人未能在 规定时间内投票选举,可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延长投票期限申请书,申请延长的期 限为5 日内。

2025 年12 月1 日,公司管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送达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资料的通知》。管理人已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将债权 人会议资料、选票等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 统,以供各债权人下载。管理人同步通过管理人邮箱向主动依法申报并预留了电 子邮箱的债权人送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对于“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管 理人同步通过向债券持有人代表张振环、阳小飞邮寄信函的方式送达债权人会议 资料。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及附件详见《2025-066:搜于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送达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资料的通知》。

2026 年1 月20 日,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各债权组按 照该组得票数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当选人员,结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额分配数 量,最终由25 号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329 号债权人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88 号债权人 东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 号债权人广东奇成展示用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旗成展 示用品有限公司、10 号债权人佛山市致兴纺织服装有限公司、96 号债权人南昌

泰顺制衣有限公司当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与“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代表张振 环、阳小飞以及职工代表杨海洋共同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具体选票情况详见公司 管理人于2026 年1 月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6-002: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债权 人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

2026 年3 月17 日,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2026-010: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 于送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认可决定书的通知》。根据上述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选举 结果,管理人提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 东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奇成展示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致兴纺织服装有限 公司、南昌泰顺制衣有限公司、张振环、阳小飞、杨海洋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 年3 月13 日以 (2024)粤19 破107 号之二决定书,决定认可前述九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四、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并开展相关受托管理工作

2023 年7 月27 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生 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在《受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的“搜特退债”存续期内 对“搜特退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在履职期间,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持续关注发 行人资信情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密切关注舆情信息,持续跟进公 司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等。

2026 年第二季度,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搜特退债”受托管理人,共出 具了2 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1 次年度受托事务管理报告,具体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出具日期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第一季度违约处置进展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2026 年4 月10 日

2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5 月7 日

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5 年) 2026 年6 月30 日

(二)有序推进接受债券持有人委托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的相关事项

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接受“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代表委 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搜特退债”应兑付债券本息为发行人的 优先债权,确认“搜特退债”债券持有人对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易达”)股权、“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及上 盖建筑处置价款的优先受偿权。2025 年3 月12 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已受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美易达、搜于特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受托管理人 及代理律师将继续跟进优先受偿权事宜进展,并将依据法律程序推进本次受托行 动的后续工作。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后续将从积极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努力通过 采取法律行动等方式积极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

受托管理履职期间,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积极听取、耐心回复债券持有人提出 的问题和诉求。同时,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及时将债券持有人关注事项、以及需要 发行人或管理人予以落实的债券持有人关注事项转达给发行人或管理人,做好与 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四)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紧密沟通

在受托管理履职期间,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积极配合并参与有关监管部门对发 行人的风险应对与化解的各项工作,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监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报告重要事项进展。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继 续与发行人、债券持有人保持沟通,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最大程度维护债券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历 次披露的公告文件、历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风险提示并关注本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重要风险提示”部分内容,并特别关注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 实施相关的风险、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和相关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 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第二季度违约处置进展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之盖章页)

保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