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弘高: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4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时间较紧,鉴于关注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需经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针对问题出具专项核查意见需履行证券内核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复及披露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拟延期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在 2023 年5月31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及对外披露工作。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