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弘高: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则理解偏差,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有遗漏,具体补充更正如下:
第六节重要事项中第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旧制度未及时更新;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未按规定履职;未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管控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责令改正 | 2022年11月25日 | 2022-045《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审计委员会未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未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其他 | 及时整改,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 2022年12月05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监管信息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一、虽公司相关制度未及时更新,但公司经营所涉及的交易事项、合规要求等均是按照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公司已经及时启动公司制度体系的更新修订,保证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一致。
二、公司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召开了审议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因公司近年经营面临困境,且公司部门人员变动,导致相关会议未能及时形式记录、纪要,会议文件归档后有所缺失;公司下一步将及时启动公司制度体系的更新修订,在《章程》中完善关于审计委员会的规定并严格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认真严谨的按照相关会议要求做好资料归档。
三、公司将会努力提高工程项目管理能力,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整改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管控,全面提升项目管理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本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