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高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4-014证券代码:400200 证券简称:弘高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5:00—2024年4月29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200 | 弘高3 | 2024年4月23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名荆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荆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www.neeq.com.cn网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二)审议《提名张义宁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义宁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www.neeq.com.cn网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审议《提名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www.neeq.com.cn网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选举董事3人;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凡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中午11点前
(三)登记地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10-59123654
联系人:苗强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