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高3: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ST弘高(002504)公司公告

华源证券作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及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类别风险事项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生产经营重大亏损或损失
2生产经营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3其他其他(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4其他其他(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目前被提请破产清算)
5其他其他(公司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其他(公司诉讼、仲裁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7处罚处理其他(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高创意”)公告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68,440,884.09元,公司股本总额为75,990,38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2、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由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且未能及时支付公司欠款,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3、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行政处罚事项、函证受限、涉诉(仲裁)案件的影响。详情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01106号)。

4、公司控股股东被破产清算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且目前被提请破产清算,法院已受理。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未出具相关结果。

5、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诉讼、仲裁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7、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 深证上[2024]401 号。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以上风险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已被质押、冻结,一旦法院判决或行权可能存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和作出投资判断。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