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0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12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增加向关联方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SZ.002015,以下简称“协鑫能科”)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组件的关联交易额度95,000万元。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朱战军先生、马君健先生、张强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预计金额 | 拟增加金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1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 承接其EPC总承包、向其提供设计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 25,000 | 95,000 | 120,000 | 1,537.76 |
司 | 服务、支付电费、收取租金、向其销售组件、逆变器、储能产品等 |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 |
注: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05月05日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朱钰峰
5、注册资本:162332.4614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西街96号二楼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848,149.69 | 2,993,672.20 |
总负债 | 1,557,856.65 | 1,775,256.83 |
净资产 | 1,290,293.05 | 1,218,415.37 |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1-12月 |
营业收入 | 859,309.18 | 1,068,285.34 |
营业利润 | 114,414.63 | 72,158.15 |
净利润 | 96,587.69 | 65,568.06 |
(以上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为公司关联方。
10、履约能力:协鑫能科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协鑫能科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2024年协鑫能科的潜在组件采购需求及公司的供货能力协商确定,具体执行情况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及提升市场份额。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