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控”)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 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前海金控持有公司股份292,51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4.9999996%,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前海金控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 年3 月 12 日至2026 年6 月11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58,503,1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前海金控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知悉其于2026 年3 月1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2765%。本次权益变动后,前海金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93,000,000 股减
少至292,51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082761%减少至4.9999996%,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住所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3 月12 日
2026年3月12日,前海金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48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2765%,减持后前海 金控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92,5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6%。
权益变动过程
股票简称 协鑫集成 股票代码 002506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5.0082761%
A 股 484,200 0.0082765
合 计 484,200 0.008276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293,000,000 5.0082761% 292,515,800 4.9999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3,000,000 5.0082761% 292,515,800 4.9999996%
5.00827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1.前海金控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2.前海金控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例。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6.备查文件
1.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前海金控持有公司股份292,515,800 股,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5.039467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股东前海金控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权益 变动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 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本次权益变动后,前海金控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