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广茂1:关于收到相关当事人寄送的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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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00086证券简称:R广茂1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公司于近日收到当事人崔雅淇寄送的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3)赣01执恢212号之一号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裁定:
1、被执行人陈秀玉持有的5297万股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归买受人邓明添所有。
2、被执行人陈秀玉持有的10000万股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归买受人谢莹莹所有。
3、被执行人陈秀玉持有的12000万股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归买受人崔雅淇所有。
4、被执行人黄如良持有的1408万股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归买受人林强所有。
《执行裁定书》明确: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上述裁定送达各买受人时起转移。上述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
上述裁定明确,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上述裁定送达各买受人时起转移,故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陈秀玉女士及公司董事黄如良先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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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上述股份的所有权,即陈秀玉女士及黄如良先生已不是公司的股东。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2月6日的总经理办公会调整了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成员,并于2023年2月28日在股转系统进行了公告。故,陈秀玉女士已不是公司的主要股东、亦不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目前,陈秀玉女士仍把持着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公章、证照及实际运营,已涉嫌构成非法侵占公司资产,公司目前正在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手段尽快实现对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接管。待有进一步信息,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三、
崔雅淇向公司发函要求公司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对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的管控,对于拒不执行公司决定,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求公司尽快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请求公安介入,协助公司尽快实现对公司各子公司的控制,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四、
鉴于陈秀玉女士已非公司股东、且其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身份已被公司免除。在其上述职务被免除后,陈秀玉女士代表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的行为涉嫌非法,且无法律效力。公司再次提醒相关方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如有任何问题,可与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清(电话13316225319,邮箱wangqing600338@163.com)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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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1、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3)赣01执恢212号之一号的《执行裁定书》。
2、崔雅淇寄送给公司的《告知函》。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