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广茂1:关于子公司天广消防有限公司重新刻制印章的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消防”)的唯一股东,持有天广消防100%股权。公司已免去陈秀玉、陈文团、陈晓东天广消防董事职务以及免去王奇天广消防监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成员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2023年11月27日南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583民初626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驳回陈秀玉以天广消防公司的名义提出的诉讼。详见《天广中茂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34)
目前,陈秀玉和王奇等人仍利用其把持的天广消防公章和天广中茂原监事会印章,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拖延交接时间。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已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帮助和支持,将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办理“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的重新刻制手续,并办理接管天广消防管控权、物品、财物等相关手续。
2、公司已经在2023年12月19日的《法制日报》上刊登了相关公告,以此提示广大投资者及债权人。
公告编号:2023-41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天广消防上述印章存在失控风险已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天广消防上述印章自2023年12月19日起停止使用,任何人使用上述印章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或其他文件,天广消防均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与公司无关。
四、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