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广茂1:重大诉讼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3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广茂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12月24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安市人民法院
(五)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案将于2024年1月31日下午15时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陈庆教与退市公司的关系:系公司股东
2、 被告 1
姓名或名称: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美桂与退市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
3、 被告 2
姓名或名称:黄鹏举与退市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监事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王奇和原告先后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天广中茂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临时) 决议第五届监事会八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不成立的诉讼,南安市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被告 2 系在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临时)决议中被选任为监事会主席,而该次决议是否成立尚在司法审理中,即被告 2的监事会主席的身份尚在司法审理中,在生效判决确定前,被告 2 无权行使监事会主席的相关权利。另,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是广州市花城大道 68 号 2308 房,根据天广中茂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室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地点,公司的住所地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董事会亦未为本次股东会确定其他地点,因此,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天广中茂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并主持的人员系无权召集,且召集程序违反章程规定,因此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不成立。原告作为被告 1的股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本案诉求。
1、确认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进展
1、确认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
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本案将于2024年1月31日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将于2024年1月31日开庭。本诉讼案件暂未开庭,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诉讼案件暂未开庭,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不利影响。本诉讼案件暂未开庭,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已对(2023)闽0583民初13038号提出异议申请,法院通知另择时间开庭。
2. 根据公司原主要股东陈秀玉女士前期向公司提供的社会关系信息显示,原告为陈秀玉女士姐妹的配偶,截至本公告日未知其关联关系是否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已对(2023)闽0583民初13038号提出异议申请,法院通知另择时间开庭。
2. 根据公司原主要股东陈秀玉女士前期向公司提供的社会关系信息显示,原告为陈秀玉女士姐妹的配偶,截至本公告日未知其关联关系是否发生变化。
(2023)闽0583民初14063号
《网下投资者申请书》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