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广茂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证券代码:400086 证券简称:R广茂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2308房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美桂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752,2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9%。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5,142,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王清、邱运武、陈庆士、覃承松因出差原因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监事王国豪因出差原因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率,加快相关法院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将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住所地、工商注册登记地统一变更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东风路 219 号办公楼 2 楼,同时将《公司章程》中对应的上述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节约经营管理成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39,678,11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1%;反对股数334,668,1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6%;弃权股数1,548,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率,加快相关法院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将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住所地、工商注册登记地统一变更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东风路 219 号办公楼 2 楼,同时将《公司章程》中对应的上述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节约经营管理成本。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H6 天广 01”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代表提出债务化解原则和重整
框架性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H6 天广 01”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推进破产重整程序同意推选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债券持有人作为破产重整申请人的议案》。如不能尽快推动天广中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则天广中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将面临被债权人处置、并面临破产清算风险,上述情形发生后均不利于维护广大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了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并尽快实现破产重整,化解天广中茂面临的债务风险,恢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785,106,38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7%;反对股数390,671,1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弃权股数117,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回避表决情况
并为公司实现重新上市做好筹划。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的债务化解及破产重整提出了以下化解原则和框架性方案: 1、同意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天广中茂公司的债务风险; 2、在重整过程中,对于不影响公司重整、不会对公司后期重新上市带来不利影响的资产原则上不予处置; 3、除引入重整投资人外,主要通过缩股、债转股方式化解公司的债务,缩股、债转股按原股东股份先 10 缩1,债权人债转股合并总股份再 10 缩 1。原则上重整后公司的总股份不超过 2亿股,具体重整方案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方案为准。4、“H6 天广 01”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目前面临的债务危机并向法院推荐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作为天广中茂公司重整案临时管理人的议案》,但截止目前,法院仍未受理天广中茂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意待相关法院同意受理公司重整时,向其推荐新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作为天广中茂公司重整案的管理人(临时),并根据法院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授权委托手续。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调整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相关人员
及其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在确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成员进行了调整和任免基础上,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人员进行新的调整和任免,由于该次调整处于公司对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控制权失控的特殊情形,且涉及公司重大利益,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将该有关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43,884,91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7%;反对股数330,661,3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2%;弃权股数1,348,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回避表决情况
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人员部分调整任命如下:任命王清、元庆华、陈龙为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董事、任命谢伟为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监事,未被任命的原董事黄如良、监事郑秋华免去其董事、监事职务,不再担任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职务;2、将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涉及的制定该公司相关基本管理制度、拟定该公司具体规章等职权调整为直接由该公司股东享有并同意废除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原印章管理制度。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作废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原印章并重新刻制新印章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秀玉、监事王奇等人无视公司的决议,拒不向公司新任命的管理团队移交公章、证照及相关经营资产,仍利用自己把持已作废的公章、监事会印章及原来担任的董事、监事身份采取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起诉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其行为纯属其个人行为,并非公司及广大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债权人的利益,拟作废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原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监事会印章,并重新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监事会印章。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849,245,0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2%;反对股数325,301,25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弃权股数1,348,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回避表决情况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H6 天广 01”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代表提出债务化解原则和重整框架性方案的议案》 | 411,480,500 | 60.72% | 266,041,127 | 39.26% | 117,100 | 0.02% |
三 | 《调整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相关人员及其公司章程的议案》 | 470,259,034 | 69.40% | 206,031,393 | 30.40% | 1,348,300 | 0.2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伟雄、杨雅淋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