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广茂1:关于“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公告
关于“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0:00-12:00。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议主持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共29名,代表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6,286,172张,占本次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52.38%。
公告编号:2024-016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H6天广01”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代表提出的债务化解原则和重整框架性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4,154,090张,占本期债券未清偿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34.62%;反对票2,132,082张,占本期债券未清偿且有表决权债券总额的17.77%。
根据投票结果,该议案未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未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不同意《关于“H6天广01”公司债债券持有人代表提出的债务化解原则和重整框架性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是否通过,不影响各债券持有人联系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邮箱:wangqing600338@163.com)就本议案所涉事项进行协商等事宜。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6天广01”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