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广茂1:山西证券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 | 信息披露 |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否 |
2 | 其他 |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 是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因公司治理及经营困境,公司自2021年6月4日在退市板块挂牌以来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均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详情参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
2、2024 年6 月11 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名中院”)出具(2024)粤 09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2、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因公司治理及经营困境,公司自2021年6月4日在退市板块挂牌以来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均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虽公司各方努力解决,但公司仍无法履行基本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无法履行基本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6 月11 日出具的(2024)粤 09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