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4  天汽模(002510)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23-029债券代码:128090 债券简称:汽模转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关于调整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议案》变更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为武汉天汽模志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变更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伟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0人,代表股份205,392,1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812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52人,代表股份33,374,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4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72,017,2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26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33,374,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44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4%;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6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870%;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4%;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6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870%;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4%;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6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870%;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4%;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6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870%;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4%;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6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870%;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2,787,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19%;反对2,604,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70,4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63%;反对2,604,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7,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79%;反对2,674,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00,4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65%;反对2,674,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0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85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45%;反对2,53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83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67%;反对2,53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对武汉天汽模志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7,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19%;反对2,604,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70,4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63%;反对2,604,4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7.8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安徽天汽模通蔚车身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85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45%;反对2,53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83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67%;反对2,53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4%;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6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870%;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8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04%;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76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870%;反对2,60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2,854,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45%;

反对2,537,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837,3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67%;反对2,537,5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6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郭昕、杨惠然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