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达华智能(00251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规定, 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规定,截止2023年6月30日,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包括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的情况。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法定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情形。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梅慎实、黄启清、罗铁坚、蒋青云、郭世亮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