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达华智能股票代码:002512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拍卖、股份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达华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达华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达华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 指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蔡小如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准则15号 |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蔡小如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42000********** |
住所 | 广东省中山市***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通过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99.18%股权)持有上市公司小崧股份(证券代码:002723)股份,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小崧股份49,497,862股股份,占其股本的15.5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股份被司法拍卖、强制执行;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作为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的1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0%)股票,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适当的方式和时间依法自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不排除进一步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40,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2.2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82,573,8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2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查询获悉,蔡小如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网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W6575于2021年10月3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达华智能12,085,000股股票(证券代码为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4,712,350(叄仟肆佰柒拾壹万贰仟叄佰伍拾元);
(2)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S8468于2021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达华智能16,100,000股股票(证券代码为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 交价格:?47,820,000(肆仟柒佰捌拾贰万元);用户姓名张寿春通过竞买号E6399于2021年12月14日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蔡小如持有的达华智能13,080,000股股票(证券代码为002512)”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200,000(叁仟玖佰贰拾万元);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累计被拍卖并已完成过户41,2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蔡小如于2017年11月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提示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约定开展股票质押项目。后因蔡小如先生违约,华金证券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获中山中院受理。按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20执恢40号之一的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蔡小如持有的已办理质押登记在华金证券的达华智能17,200,000股股票,
所得价款扣除有关费用后用以偿还债务。后因无人报名竞买而流拍,华金证券于
2021年11月30日向中山中院申请中止拍卖,改以自行变价质押股票的方式实现质权。按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20执恢40号之五的裁定,中山中院同意华金证券中止拍卖的申请,由华金证券按照华金证券方与被执行人蔡小如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以适当的方式和时间依法自行处置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达华智能17,200,000股股票,所得价款扣
除有关费用后用以偿还债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已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16,405,976股,占公司总股本1.4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减持前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后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蔡小如 | 140,244,863 | 12.23% | 82,573,887 | 7.20% |
合计 | 140,244,863 | 12.23% | 82,573,887 | 7.20% |
本次权益变动中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82,573,8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全部被司法冻结。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62,084,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小如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本报告书披露交易之外的买卖达华智能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达华智能董事会办公室。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 | ||
股票简称 | 达华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51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蔡小如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40,244,863股 持股比例:12.2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57,670,976股,变动比例:5.03%。 变动后持股数量:持有82,573,8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2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备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不排除进一步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系《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