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236.98万元(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236.98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3.47%。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健、袁坚、刘兴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