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4  蓝丰生化(002513)公司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1月1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旭合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旭合”)增加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旭合科技新增担保额度17亿元,云南旭合新增担保额度3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旭合科技和云南旭合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在为其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公司为其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53,0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11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9日(周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