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蓝丰生化(002513)公司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102,700,000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香港柏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柏德”)、浙江德施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施普”)、金国军和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德施普”或“目标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案号为(2023)苏03民初75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

原告: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香港柏德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江德施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三:金国军

第三人: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简述

2021年12月7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作为甲方与被告一香港柏德作为乙

方、被告二浙江德施普作为丙方、被告三金国军作为丁方以及第三人江西德施普签订了《股权转让、增资暨资产收购协议》;为进一步明确股权交割及付款事宜,合同各方于2022年4月7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增资暨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通过收购江西德施普股权的方式,收购浙江德施普的全部锦纶纤维业务,包括设备、资产、各类业务合同、核心骨干人员等,以通过江西德施普公司进行锦纶纤维业务经营。

鉴于江西德施普在完成股权过户后,被告仍然控制着江西德施普的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以及银行 U 盾复核 Key,导致公司无法实现对江西德施普的有效控制,同时,被告二不但未能履行将锦纶纤维业务迁移至江西德施普经营,反而以自己名义继续从事锦纶纤维业务,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经与被告谈判沟通,公司未能与其就终止相关合作达成合意。

基于上述,公司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诉讼事项的主要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第三人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增资暨资产收购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增资暨资产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全部股权转让款;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以上各项合计10,270.00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及受理信息。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