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蓝丰生化(002513)公司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董事会和管理层发生较大变化,本着自愿原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34名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53,000股。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且其中1名授予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期按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55名被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17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该次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3,936,278股调整为

361,107,27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证券部

联系人:王优

联系电话:0516-88920479

邮箱:lfshdmb@jslanfeng.com

邮编:221400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