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蓝丰生化(002513)公司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

的回复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90号),收到质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质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针对向任文彬、陈靖、王鲲及李云浩4名业绩补偿方追偿补偿款事项,公司已聘请律师于2023年10月19日向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诉请法院判令任文彬等4人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及逾期支付业绩补偿款的违约金合计人民币6,847,749.96元。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4名业绩补偿方在诉讼过程中存在故意转让、转移、处置资产或其他故意行为,导致案件后续无法执行,公司特向新沂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冻结等额财产。同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的起诉材料和保全申请,并出具了(2023)苏0381民初1288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苏0381民初128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任文彬等4人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和各自持有的公司股票(冻结期限三年)。目前,该案已经定于2023年12月28日在新沂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