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商业中心N栋8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九)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3年1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4.0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4.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4.03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 |
4.04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4.05 | 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 |
4.06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4.07 |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 |
4.08 | 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4.09 | 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 |
5.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9日、2023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议案4.01-4.02、议案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12月21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15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文玉梅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表决)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
4.0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 |||
4.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4.03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 | |||
4.04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4.05 | 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 | |||
4.06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4.07 |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 | |||
4.08 | 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 | |||
4.09 | 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 | |||
5.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
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12月1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证件号码 | |
证券账户号码 | |
持股数量 | |
登记日期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