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邀请招标的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6名、注册会计师379名、从业人员总数138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47名。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7,578.08万元(审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69.24万元(审定数);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元(审定数)。
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39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52.11万元,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小云,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超,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雪雷,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情况确定。根据公司选聘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招标结果,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5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2.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5%;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与上期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分细则,并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选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要求,同意选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5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2.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5%;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与上期一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