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馨: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流拍暨二次拍卖公告

查股网  2026-06-02  *ST宝馨(002514)公司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流拍暨二次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5月21日,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成交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股份4,000,000股全部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类型拍卖起始时间拍卖截止时间拍卖人
江苏立青是4,000,0002.13%0.56%首发后限售股5月29日10时5月30日10时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二、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本次拍卖股份全部已流拍。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持有公司股份185,1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1%,本次拍卖股份4,000,000股处于首发后限售状态。本次流拍的股份后续被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司法程序,未来将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10:00整开始至6月19日上午10:00整(延时除外)于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二次拍卖,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公司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类型拍卖起始时间拍卖截止时间拍卖人
江苏立青是4,000,0002.13%0.56%首发后限售股6月18日10时6月19日10时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在完成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以及接下来控股股东其他将被法院

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