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馨:关于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6〕848 号
关于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泰州市靖江经济 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35 号;
马 琳,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彦辰,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1 月31 日,宝馨科技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10000 万元至-6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以下 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4000 万元至-90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31000 万元至33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0700 万元至32700 万元,未预计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以下简称 净资产)。2026 年4 月28 日,宝馨科技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 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5 年度净利润为-22000 万元至 -21000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3000 万元至-22000 万元,营业 收入为22000 万元至23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1700 万元 至22700 万元,并预计净资产为-3900 万元至-3800 万元。同日, 宝馨科技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 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提示年度报告披露后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2026 年4 月30 日,宝馨 科技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净利润为-2.14 亿元, 扣非后净利润为-2.26 亿元,营业收入为2.23 亿元,扣除后营 业收入为2.2 亿元,净资产为-3875 万元。宝馨科技股票交易自 2026 年5 月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宝馨科技未能在2025 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的业绩预告及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 示公告,未按规定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 告。
宝馨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第1.4 条、第2.1.1 条第一款、第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第9.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宝馨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琳、财务总监刘彦辰未能恪尽职 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第1.4 条、第2.1.2 条第一款、第5.1.9 条第二款的规 定,对宝馨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13.2.1 条、第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琳、财 务总监刘彦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宝馨科技、马琳、刘彦辰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 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 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宝馨科技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 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 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宝馨科技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 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