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施延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987,2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9%),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3,74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5%)和17,796,0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2%)。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13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5%以上股东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
施延军 | 87,987,227 | 8.99 |
施雄飚 | 33,743,900 | 3.45 |
薛长煌 | 17,796,040 | 1.82 |
合计 | 139,527,167 | 14.2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13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4、减持期间: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施延军、薛长煌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施延军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督促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施延军、施雄飚及薛长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