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进展及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进展及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1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周国华先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相关的一切事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进展及提供资产抵押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金字”)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金华分行”)签署了金额为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华金字以其土地房产作抵押物为其向农业银行金华分行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1、 抵押合同签订情况
金华金字与农业银行金华分行于2024年3月21日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1)担保主债权:担保主债权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9年3月20日期间,在人民币14,688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农业银行金华分行与金华金字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金、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抵押物及抵押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合同,金华金字已于2024年3月22日完成了相关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浙(2024)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851号),具体内容如下:
(1)证明权利或事项:抵押权
(2)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义务人: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
(4)坐落: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
(5)不动产单元号:330702010003GB00248F00010001等
(6)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4)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8718号
(7)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8)最高债权数额:14,688万元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抵押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上述抵押担保是为保障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事项顺利进行,满足子公司运营相关的资金需求。相关抵押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