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1,259,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3.7656%。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9,167,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1.6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092,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0769%;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计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195,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0946%。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14,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50,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310%;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378%;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71,214,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50,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310%;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378%;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71,214,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50,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310%;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378%;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14,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50,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310%;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378%;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71,225,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61,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212%;反对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7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26,2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62,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294%;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394%;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2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6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8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07%;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7,085,9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8759%;反对4,173,2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022,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5.7803%;反对4,173,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4.21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2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6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8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07%;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228,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6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499%;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89%;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11、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71,229,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165,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581%;反对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107%;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608,6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248%;反对646,7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742%;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544,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4.6653%;反对64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3036%;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1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393,4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1600%;反对3,103,6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4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085,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4.5387%;反对3,103,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5.46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08,9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25%;反对2,688,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2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01,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7.9474%;反对2,688,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2.05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6,824,5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767%;反对2,67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2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17,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8.0754%;反对2,672,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92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孔伟律师、韩欢欢律师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