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
(新增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2023年6月28日。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数量:452.87万股,占本次
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8%。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人数:326人。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价格:22.26元/股。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
司A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新增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予以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5日。在张榜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25日
2、授予数量:452.87万股
4、授予价格:22.26元/股
3、授予人数:326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陈佳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0 | 1.74% | 0.02% |
2 | 胡巍 | 副总经理 | 8.00 | 1.39% | 0.01% |
3 | 范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00 | 1.39% | 0.01% |
4 | 高罕翔 | 财务负责人 | 8.00 | 1.39% | 0.01%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22人) | 418.87 | 72.86% | 0.72% | ||
合计(新增股份) | 452.87 | 78.77% | 0.78% |
注: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其中1名激励对象获授股份,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
6、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7、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亿元; 2、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8亿元。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2023-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40亿元;
2、2023-2024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8亿元。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1、2023-2025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40亿元; 2、2023-2025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亿元。 |
注: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分别对研发体系、销售体系、供应链体系和平台体系激励对象设置不同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上述四个体系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可全部解锁;未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根据《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激励对象不能解锁或部分解锁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告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8名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合计29.9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实际授予总人数由346人调整为328人,实际授予数量由504.85万股调整为
474.9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0.82%。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与授予公告披露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002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截至2023年6月8日止,贵公司328名激励对象共计认购限制性股票474.90万股,已收到32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限制性股票款人民币壹亿零伍佰柒拾壹万贰仟柒佰肆拾元整(?105,712,740.00)。其中: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贵公司A股普通股股本为人民币贰拾贰万零叁佰元整(?220,300.00),扣除回购股本后计入股本人民币肆佰伍拾贰万捌仟柒佰元整(?4,528,7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壹亿零玖拾陆万叁仟柒佰肆拾元整(?100,963,740.00)。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445,394.00元,股本为人民币582,445,394.00元,截止2023年6月8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974,094.00元,股本为人民币586,974,094.00元。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5月25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3年6月28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085,430 | 2.93 | 4,528,700 | 21,614,130 | 3.6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5,359,964 | 97.07 | 565,359,964 | 96.32% | |
三、总股本 | 582,445,394 | 100.00 | 4,528,700 | 586,974,094 | 100.00 |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58,697.4094万股摊薄计算
2022年度每股收益1.12元/股。
八、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十、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58,697.4094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授予前持有公司336,284,260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7.74%;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2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程宇先生和刘玲女士在授予前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357,291,61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61.34%;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8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