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及第十一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