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年7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撤回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223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