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将对所涉3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57.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86,803,094元减少至582,225,094元。《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2024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通知债权人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实施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57.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457.8万元,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86,803,094股减少至582,225,094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2024年8月8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01、402室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8日起45天内,每日9:00--17: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通过现场、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张莉芝
5、联系电话:0755-86168479、传真号码:0755-86169275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