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 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1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392,962,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49%。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346,979,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9.6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2,92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90%;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 计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83,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7.90%。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 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92,938,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58,42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9,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91%;反对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40,02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5%;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57%。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8,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9,02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3%;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7,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8,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 对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弃权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1,890,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7.1823%;反对11,04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99%;弃权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4,910,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203%;反 对11,04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0129%;弃权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7,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7,52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1%;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弃权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7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及高管薪酬,会上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5,932,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906%;反对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2,72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弃权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8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19,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939,52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 内容于2026 年4 月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 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曾斌律师、刘珂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