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及广东科士 达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工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分别不超过100,000万元、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 自该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 安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科士达新能源 及科士达工业与平安银行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本金限 额各为10,000万元。
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3、债务人: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科士达工业科技有限公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10,000万元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 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 切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为130,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4%。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有效担保余额为6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2.53%,全部系上市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