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发精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日发精机(002520)公司公告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资料,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和交流,本着实事求是、审慎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因申请买方信贷授信产生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97,072.1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09,484,239.65元的

0.040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二、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终止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推进期间,保障了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持续、有效推进,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事项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潘自强、黄韬、裴大茗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