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独立董事葛坚先生、YAN,Aimin先生、郑石桥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郑石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中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葛坚 YAN,Aimin 郑石桥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