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21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实施后,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本次担保对象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之控股子公司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眸诊所”)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明眸诊所的其他股东对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明眸诊所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92.07%,因此本次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上海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孙公司明眸诊所200万元授信额度的本息还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明眸诊
所的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对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LFJ5R法定代表人:王琪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58号106、108室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0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医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营业务:眼科医疗服务股权结构:光正新视界持有明眸诊所70%股权,陈少伟持有明眸诊所20%股权,王琪持有明眸诊所5%股权,柏碧成持有明眸诊所5%股权产权及控制关系、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明眸诊所70%股权。因此,明眸诊所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2、信用情况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明眸诊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证人:上海新视界明眸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200万元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明眸诊所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但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对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保证方式的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向控股孙公司明眸诊所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明眸诊所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明眸诊所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且明眸诊所资信状况良好,具
主要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11.36 | 1,866.57 |
负债总额 | 2,312.09 | 1,822.69 |
净资产 | 199.28 | 43.89 |
营业收入 | 656.80 | 554.04 |
利润总额 | -82.24 | -157.36 |
净利润 | -74.90 | -158.64 |
备偿债能力,明眸诊所其他股东将提供反担保,相关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向控股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明眸诊所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明眸诊所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明眸诊所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且明眸诊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明眸诊所其他股东将提供反担保,相关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向控股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719.0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50,7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06%,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明眸诊所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5、明眸诊所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债权额度合同》
6、公司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7、公司与陈少伟、王琪、柏碧成分别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