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山东矿机(0025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2:3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华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393,297,3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6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92,641,8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2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55,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655,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68%。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7%;反对58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9%;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998%;反对58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71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29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998%;反对58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71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029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1,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4%;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2%;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800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2,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7%;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998%;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8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1,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2%;反对58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8.7710%;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1,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4%;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2%;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800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1,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4%;反对596,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2%;反对596,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2,701,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4%;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2%;反对595,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800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田军、王芳芳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