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情况及原因如下:
鉴于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4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人调整为5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8万份调整为2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2月1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