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3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方先丽、李婀珏等2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福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