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关于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6-06  新时达(002527)公司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科技”)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为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均包含本数,授信(含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以上授信申请额度(含担保)不等于公司(含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含担保)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期限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含担保)内的一切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合同编号:BZ153124000216),为公司控股公司会通科技依主合同与江苏银行所形成的债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最高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会通科技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前剩余额度5亿元,本次使用0.2亿元,剩余4.8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为会通科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合同编号:

BZ153124000216)

1、协议主体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保证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59,992.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合同编号:

BZ153124000216)。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