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关于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6-22  新时达(002527)公司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公司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08%。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科技”)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为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均包含本数,授信(含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以上授信申请额度(含担保)不等于公司(含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含担保)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期限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含担保)内的一切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78012024015-1),拟为公司控股公司会通科技依主合同与中国光大银行所形成的债务人民币壹亿元整(最高本金余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会通科技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前剩余额度4.8亿元,本次使用1亿元,剩余3.8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受信人为会通科技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78012024015-1)

1、协议主体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15%;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72,135.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678012024015-1)。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