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4-06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2、2023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中联已经连续5年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7日、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人员信息:2023年末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人。
(7)审计收入: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币4.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
(8)业务情况: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8家,审计收费总额0.69亿元,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会截至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0万元,上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李中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新三板挂牌公司、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奇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新三板挂牌公司、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忠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上会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及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上会参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的结果,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42万元(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中联已经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立信中联和上会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1、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相关工作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公司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全程进行监督。
2、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聘请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