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关于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晓奥(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晓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新增为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万元人民币、新增为上海晓奥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均包含本数,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一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和2024年9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及增加担保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沪银最保字第731411243018号),拟为公司控股公司上海晓奥依主合同与中信银行所形成的债务人民币壹亿元整(最高债务本金)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上海晓奥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次使用前为上海晓奥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5亿元,本次使用1亿元,剩余4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34%;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70,57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07%。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沪银最保字第731411243018号)。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