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3-14  新时达(002527)公司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6年3月13日(周五)上午10: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四楼会议

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10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与

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展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9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海尔集团公司

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

关联董事展波先生因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部分下属企业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纪翌女士因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刘长文先生因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

的部分下属企业担任董事职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王晔先生因在公司

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部分下属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张翠美女士因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及其

控制的部分下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5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