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回复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英飞拓(002528)公司公告

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回复信会师函字[2023]第ZI146号

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ZI14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部于2023年5月5日下发的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58号《关于对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所”或者“会计师”)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团”或“英飞拓”)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在审慎复核的基础上答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事项2、针对你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原因为年审会计师无法对你公司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的往来款项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新普互联往来余额涉及事项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已获取审计证据,以及未能获取审计证据。

回复:

一、已实施的审计程序

1、抽样检查本期新增业务合同,检查合同条款及结算方式并判断公司支付对方的款项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对期末余额中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检查了历年合同签订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

2、抽样执行相关往来单位的背景调查,检查工商信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判断相关往来单位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实际开展的业务是否匹配;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对应收账款发生额、账龄情况以及应收账款相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4、抽样检查银行流水,对大额收款进行了双向核对;

5、通过发送往来询证函确认余额的准确性;针对未回函部分执行替代测试程序;

6、检查期后各项应收款项的结算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期后异常收付款或者回冲的情形;

7、对于长期未收回款项检查其原始收付款记录、审批以及收付款依据,检查未回款以及未结算原因;

8、重新计算各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对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在核实账龄后重新计算减值准备的计提;对单项计提项目复核减值准备计提的计提依据;

9、网络检索相关往来单位的公开信息,分析相关单位是否存在负面信息,并分析其是否出现可能导致公司应收款项不能收回的迹象。

二、已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各类往来款项明细表;

2、重要往来款项形成的佐证资料,如合同、发票、结算单、对账记录,付款审批等;

3、供应商业务后台数据以及部分往来对账明细数据;

4、部分往来款项回函;

5、期后回款明细以及对应银行流水、回单;

6、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明细表及管理层认定信息。

三、未能获取的审计证据

1、百度业务对账差异形成原因的佐证资料;

2、部分逾期未收回应收账款未收回原因及合理性的佐证材料;

3、部分账龄较长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对于超过结算周期未回款或者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的佐证材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